□ 张哲 胡慧慧
“太感谢你们啦!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问题!”10月28日,一起货物运输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专程来到灵寿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用心调解促和谐 法理融情解心结”的锦旗送到民事审判庭庭长侯晓莉手中,以质朴而真挚的方式,表达对办案团队公正高效化解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诚挚感谢。
原告委托被告一运输彩砂至山西省,被告一雇佣被告二担任司机,运输车辆则登记在被告三公司名下。然而,货物装载完毕后,因被告二未能及时遮盖货物,导致彩砂在运输途中受潮结块,丧失使用价值,最终货物不得不原路运回,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将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侯晓莉仔细梳理案情脉络,深入分析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关系,发现此案若单纯通过判决解决,可能加剧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后续执行与关系修复。因此,侯晓莉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面对面交流。最终,经过侯晓莉的不懈努力与耐心疏导,原、被告双方逐渐放下分歧,对责任划分与赔偿方案达成共识,自愿签订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