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文华)今年以来,灵寿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执法司法协同治理,坚持惩治和治理并重,以精准履职推动行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实现治罪与治理的有机统一。
深化行刑正向衔接,凝聚执法司法合力。该院从实际工作出发,通过河北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拓宽线索来源,共接入全县行政机关28家,在该平台上行政处罚备案审查200余件,畅通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司法信息共享渠道,全过程动态掌握行政执法案件处罚结果及涉刑事案件后续移送、处理情况。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不接收、不立案、立案后撤销案件等情形的跟进监督,拓宽立案监督线索渠道。
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形成多元共治格局。在轻罪治理领域,该院创新工作方法,通过线索研判分析、公开听证、征询行政机关意见等多元方式,对相关行为的行政违法性、处罚必要性进行综合评估。针对非法经营、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等违法情形确需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同时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全程紧盯处罚落实情况。截至目前,该院已累计制发相关检察意见书23件,行政机关已对16名被不起诉人依法作出处罚,罚款金额达73万余元,同时依法采取批评教育、行政拘留等措施。一系列举措织密了轻罪治理责任网络,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反向衔接,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确保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法律惩戒。
健全协同联动机制,促进社会源头治理。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行刑衔接工作成效,该院构建常态化协同联动体系,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作,召开联席会议7次、开展联合宣传10余次,同时注重挖掘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漏洞,以检察建议为抓手推动源头治理。如,在办理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非法经营罪案件中,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化解风险;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中发现食品安全抽检监督存在薄弱环节,该院向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精准指出问题症结并提出改进方向,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