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 人社劳监改通字[2025]第29号
杨文胜:
经查实你存在以下问题:你在承揽蔚县公园首府物业服务项目时,拖欠马双振2019年7月-2020年4月工资8000元;拖欠赵建红2019年6月-2020年11月工资6131元;拖欠刘银2020年2月-11月工资7960元;拖欠张全义2020年4月-11月工资5775元;拖欠贾文志2020年4月-11月工资12040元;拖欠任淑先2020年7月一9月工资共计2047元,以上拖欠工资共计33953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现责令你接到本文书五日内对以上问题限期改正,并于接到本文书五日内,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股。逾期不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联系人:刘建明 联系电话:0313-7217181
地址:张家口市蔚县建设南大街22号
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11 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