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郑伟 孙卫新)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在前期实践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于日前研究制定了《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司法社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雄安新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引入社会工作服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服务规则》),以明确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的工作需求和服务标准,规范司法办案引入社会专业力量的工作程序。
据介绍,根据《管理办法》,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将设立“禾风”司法社工工作室,委托司法社工机构开展服务,司法社工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指派具有职业资格的专人进驻工作室,按要求介入案件并出具书面报告。《服务规则》明确了司法社工通过个案服务、团体辅导等方式,全流程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和观护帮教、被害人救助、合适未成年人到场等未成年人特殊制度落实程序,至少每两周开展一次观护帮教并形成报告,进一步明确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实时与案件承办人进行信息互通,着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目前,雄安新区三县检察院均已设立“禾风”司法社工工作室,场地、物资、人员、保障均已到位,并已对2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了社会调查、观护帮教、心理干预、训诫等工作,雄安新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正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