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原债权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营业管理部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以及借款人、担保人与原债权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营业管理部签署的下列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原债权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营业管理部对借款人和担保人所享有的债权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承继并享有。请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借款人名称本金金额(元)担证人或抵质押物名称6石家庄地区农业学校织物厂140,000.00石家庄市永昌纺织厂7石家庄市牧康兽药经营部1,950,000.00石家庄市同泰皮革工业有限公司8石家庄市利达综合服务公司960,000.00石家庄市独岛经贸有限公司9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综合食品城200,000.00石家庄市轻工轻贸开发总公司合计 202,260,997.21
前述债务已全部逾期,债务人已构成违约,请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
注:清单中仅列式了截至2025年10月29日的本金余额,至实际还款之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将依合同约定及国家规定收取利息、罚息、违约金等。特此公告。
联系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0311-89863311 地址:石家庄市红军大街27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年11月5日
序号借款人名称本金金额(元)担证人或抵质押物名称1河北国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197,463,422.212河北华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0.00商铺抵押3石家庄市仁和经贸公司500,000.00经营权抵押4石家庄市饮食总公司碧海餐厅600,000.00河北省通冀实业公司5石家庄开发区开元垫肩厂447,575.00河北省石家庄燕山塑料总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