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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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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大城大队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送达公告

日期: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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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文苑       上一篇    下一篇

谢涛(身份证号 410901????????4053)因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不足100%的违法行为被高速交警大城大队工作人员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高速交警大城大队已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因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第1393043300293560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请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河北高速交警大城大队接受处理。如对违法行为有异议,可以在3日内向高速交警大城大队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我大队将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缺席裁决。

办案单位: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大城大队

联系电话:0316-8062122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大城大队

2025年10月31日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

大城大队辖区新增3处电子监控抓拍点位公告

为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高速交警大城大队在辖区内新增3处电子监控抓拍点位,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倒车、逆行、点位测速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点位如下:

京台高速济南方向114KM+600M

京台高速济南方向114KM+100M

京台高速北京方向113KM+700M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大城大队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