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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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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为当事人解决车祸烦心事

日期: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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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法苑聚焦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冯冰)开车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若谈不拢,很容易变成一桩烦心事。近日,辛集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当事人解决了这桩烦心事。

2024年12月,小耿驾驶小轿车和骑三轮车的李师傅发生碰撞,导致李师傅受伤、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师傅将小耿及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辛集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

辛集法院立案庭调解员裴跃阳接手案件后,先仔细了解事故经过和双方诉求。李师傅希望尽快拿到赔偿款,把受伤的身体和损坏的车辆“安顿”好。保险公司表示会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但对部分赔偿项目有自己的核算标准。小耿认可自身责任,愿意在合理范围内承担赔偿费用。

针对各方关心的“赔多少、怎么赔、何时赔”等问题,裴跃阳多次组织三方沟通,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解读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实际精准施策,打出了一套有力的调解“组合拳”。

考虑到案件涉及后续治疗问题,裴跃阳没有将“当前赔偿”与“二次医疗费”割裂处理,而是积极推动双方达成“一次结清”协议——由被告小耿一次性支付二次手术费5000元及其他超额医疗费用,原告后续不再向被告主张任何费用。这种调解方式让双方从“长期拉扯”中解脱,避免了后续反复诉讼的诉累。

调解过程中,裴跃阳明确区分“保险赔付”与“个人赔付”的界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付,被告小耿承担超额医疗费、二次手术费等。清晰的责任划分,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让被告对自身义务“心中有数”。

最终,在辛集法院的调解下,原、被告及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赔付11万余元,被告小耿赔付2万余元(含二次手术费),案件以“一次结清,互不追究”的方式圆满解决。这起纠纷的化解,不仅让原告的后续治疗有了保障,也让被告彻底卸下“后续赔偿”的心理负担,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