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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温情调解 为遭“拉黑”的当事人追回借款

日期: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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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法苑聚焦       上一篇    下一篇

□ 讲述:清河县人民法院王官庄法庭法官助理 李全乐

整理:本报记者 李胜男

“我要起诉我们站长,他欠我钱不还。”初秋的一个上午,刚送走一位咨询者,一位身着外卖服的中年人急匆匆地来到法庭。他右手紧握着一个皱巴巴的文件袋,左手攥着头盔,帽檐上还残留着些许没擦净的雨水。

他的声音带着明显的急促,不难看出,他心中积攒了不少怨气。

我赶忙请他坐下,让他慢慢说。原来,他姓万,要起诉的是他所在外卖站的站长刘某。

“今年春天,天气还冷的时候,站长突然找到我,说他母亲住院,钱有点不够用,问我能不能先帮忙凑凑。”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文件袋里掏出材料给我看,有一张手写的起诉状、两张微信转账截图及几页微信聊天记录。“当时想着认识时间挺长了,人家又确实遇到难处,就给他转了600元和800元,也没好意思让他写欠条。”

万某最近打算辞职,便找刘某要这笔钱。刘某一开始称记不清了,后来竟把万某的电话和微信都拉黑了。“这些钱是我一单单跑出来,好不容易才攒下的,不能就这么算了。”万某说。

我翻看着材料,心里有了数。仅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虽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但没有书面欠条,若走诉讼程序,还得补充证据。对于这种事实相对清楚、标的额不大的纠纷,先行调解才是对当事人最有利的选择,既节省时间,又能避免双方关系彻底恶化。

我先与万某沟通调解的可能性,将诉讼和调解的区别向他详细说明:“调解不用等开庭,如果对方愿意还钱,最快今天就能解决,你也能安心回家,不用一直惦记着这事。”

万某同意调解后,我随即拨通了刘某的电话。刘某一开始态度很不耐烦,不愿意沟通。我没有急于争辩,而是顺着他的话说:“刘站长,咱先不说别的,你跟我说实话,这1400块钱,你是不是确实借了。”

电话那头的刘某沉默了一会儿,声音也缓和了下来:“是借了,但是我最近手头实在没钱,前两天才带着我母亲去复查,孩子又刚开学,花了不少钱,不是故意不给,就是想缓缓。”

听他道出了自己的难处,我继续与他沟通:“我知道你有难处,可万某也不容易啊,外卖骑手风里来雨里去,这些钱都是他的辛苦钱。如果现在能调解好,哪怕你一次性还不了,咱们可以商量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时间。万某现在就在我这儿,你也不用耽误时间特意跑一趟法院,在手机上就能签协议,这对你们双方都是最好的结果。”

刘某表示愿意调解,但希望分两次偿还借款。万某也同意这个方案。

经协商,双方约定,刘某当天偿还700 元,剩下的700 元于下个月还清,若未按约定时间还款,需额外承担逾期利息。

当天上午,通过人民法院总对总调解平台,我把调解协议发给双方,确认无误后,让他们签了字。签完协议没多久,万某就收到了刘某转来的700元借款。

他拿着手机给我看转账记录,脸上露出了笑容:“真是太感谢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还以为要等好久呢,这下能安心回家了。”

下午下班前整理案卷时,我又翻到了这份调解协议。化解纠纷,不仅要讲法律,更要懂人情,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主动靠前一步,多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多想一下是否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才能真正把“如我在诉”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