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刘秀伟
整理:本报记者 柳红领
近日,第五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评选结果揭晓。我院讲述的《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守护蜕变》获全省“十佳”检察办案故事。
这份荣誉,源于一个真实案例的动人回响,也源于一位孩子命运的真实改变。
2024年初秋的一个午后,13岁的小花(化名)独自辗转三家医院,医生都拒绝了不合龄的诊疗请求,直到妇幼保健院的张医生发现她已怀孕8周,第一时间拨通了报警电话。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侦查,与心理辅导老师一起用沙盘和画笔慢慢拉近与小花的距离,她才断断续续说出被邻居王某长期侵害的经过。同步,我们联合公安机关调取病历、身体检查记录,提取生物检材,连夜对王某住处进行搜查,提取到关键聊天记录和物证,迅速完成证据固定,依法对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强制报告制度并非简单的 “流程要求”——它早已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医护、教育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检察机关联合专业心理机构为小花制定“一对一”心理危机干预计划,每周跟进,帮她尽快走出阴霾。
小花的情况是否是个案?为进一步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制报告的重要部署要求,我们梳理2022年以来全区未成年人非正常就诊的刑事案件,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记录、调查问卷、检察监督大数据分析等形式,对全区14个医疗机构强制报告落实情况开展随机抽查。针对发现问题,结合案件梳理,形成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书》,送达区卫健委。
同时,我们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对全市医疗机构143名医护人员开展随机抽查,相关情况送达唐山市卫健委。随后,全市未检检察官组建的唐山市“护未青春”法宣团到卫健系统开展了32场专题培训。
在专题培训中,我们发现,对强制报告工作,一些人存在顾虑。为此,我们用“报告是保护而非麻烦”的理念沟通,用“及时干预避免悲剧”的案例说服,我们用小花的故事告诉大家:“你们上报的每一条线索,可能都是孩子的‘逃生梯’。”培训后,一位老医生红着眼眶说:“以前总怕添麻烦,现在才懂,少一事可能误一生啊!”
很快,唐山市卫健委印发专项工作方案,成立精准落实领导小组。一系列改变悄然发生,我们在辖区走访时发现:医院走廊贴上了醒目的强制报告标识;儿科晨会变成情景课堂,“孩子躲闪眼神怎么办?”“先问‘是不是遇到困难了’,再按流程上报!”责任,正在变成自觉。
最终,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案件办结后,我们持续跟踪小花情况,看着她从不敢出门,到重新回到学校,甚至主动加入班级的绘画小组,画里不再是黑暗,而是带着阳光的小房子。同时,越来越多人加入守护“小花”的队伍:医生的听诊器不仅诊病,更成了 “预警器”;老师的教案里,多了“如何发现异常”的笔记……
从“要我做”的制度要求,到 “我要做” 的自觉担当,这场蜕变里,有检察官的执着推动,有医护人员的初心觉醒,更有每个普通人对“守护孩子”的共鸣。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将继续做好这场蜕变的“推动者”和“守护者”。毕竟,今天我们用“我要做”守护的“少年的你”,就是明天整个世界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