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封颖慧
“感谢调解员用心调解化解了纠纷,我们还是好邻居。”日前,临漳县习文镇综治中心调解员融合法律规定与民风习俗进行调解,使一起相邻关系侵权责任纠纷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邻里关系重修旧好。
刘某与吴某系东西邻居,平日里相处融洽。两家之间有一条小路作为共同出行通道,刘某家大门朝南,向东排水;吴某家大门朝东,此前其排水沟一直设置在靠近刘某西墙一侧,多年来相安无事。今年4月,连续降雨导致道路泥泞,为改善出行条件,吴某在门前道路上铺垫了一层小石子,但这一行为导致路面倾斜,使得刘某家一侧地势变低。刘某担心长期积水会侵蚀自家墙体,便用沙石垫高护墙坡,同时将吴某的排水沟掩埋,并明确拒绝吴某继续从自家一侧排水,要在两家共行通道中间再开一个排水沟。
你来我往中,两家的矛盾一触即发:吴某坚持认为自己多年来形成的排水习惯不应被打破;而刘某则以当地“沿自家一侧各排各家水,如共同排水可取中间线”的风俗习惯为依据,坚决要改变原排水方式。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情绪愈发激动,最终来到习文镇综治中心要求协助解决。
习文镇综治中心受理纠纷后,调解员首先与村委会干部取得联系,了解到刘某与吴某两家关系一直不错,尤其是二人的两个儿子从小一块儿长大,感情胜似亲兄弟。随后,调解员邀请村委会干部一起来到现场参与调解。
调解现场,刘某和吴某争着表达各自诉求。“他铺上一层小石子儿,我这房屋地势更低了。要是下个大雨,还不把房子冲坏了,所以这排水沟必须移位置。”刘某担心日后房屋会因积水而受损,据理力争。吴某则坚决不愿改变多年的排水方式,“这排水沟开在路中间,以后还怎么走?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么?”二人互不相让,越说情绪越激动。
见状,调解员和村委会干部赶紧把二人拉开,分别做工作。交流中,他们了解到双方并非故意刁难对方,而是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考虑。双方都希望尽快解决问题,恢复邻里和睦。
为全面了解情况,调解员前往现场实地勘察。经测量发现,两家之间的小路宽度仅约4米,原排水沟靠近刘某西墙,因双方垫高地面,导致路面凹凸不平,排水严重受阻。同时,通过走访周边邻居,证实当地确实存在“沿自家一侧各排各家水,如共同排水可取中间线”的传统习俗,且以往邻里间排水纠纷也多参照此习俗协商解决。这些信息让调解员准确抓住了化解矛盾的关键——解决两个当事人的排水问题,既要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尊重民风习俗。
再次组织调解时,为转变二人对立情绪,调解员从双方的邻里情谊切入,开解道:“刘某,你母亲在世的时候,吴某是不是一直对老人嘘寒问暖,还帮你照顾老人?”“吴某,你女儿还没出嫁。要是以后结婚办喜事,街坊邻里之间是不是也要相互搭把手?”想到过往相互帮助的温暖场景和多年的邻里情分,二人态度均有所改变。调解员趁热打铁,结合民法典中“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等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刘某掩埋吴某排水沟的行为侵犯了对方合法权益;而吴某在改造路面时,也应充分考虑对邻居的影响。接着,又引入当地风俗,提出在两家中间线位置埋设排水管道的方案。同时解释,由于两家均从此路通行,依据公平原则,管道费用应由双方平摊;鉴于仅吴某从此路排水,施工则由其负责。这一方案既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平合理原则,又尊重了当地风俗,为双方提供了可接受的解决方向。
经过调解员“疏导情感—释明法律—引入风俗—协商方案”的递进式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均有所缓和,并达成一致意见:在两家中间线位置埋设排水管道,出口接入原排水沟,确保排水顺畅;管道购置、铺设等全部费用由刘某、吴某各承担50%;施工工作由吴某负责;双方共同维护排水管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动管道走向或结构。若因一方原因导致管道损坏,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双方在施工及后续使用过程中,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确保两家及周边邻居出行畅通。
至此,这起因排水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得到了圆满化解,邻里关系也恢复了往日的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