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鲍娜军
日前,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起恢复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达成新的和解协议。
张某此前租赁了由某餐饮管理公司负责运营的某食堂档口,双方约定,张某在该档口经营所产生的全部营业额,均由该餐饮管理公司统一收取,其后按照每月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提成结算,剩余款项返还给张某。
然而,餐饮管理公司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拖欠张某2022年10月、11月两个月的营业额结算返还款项。张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先后5次与该餐饮管理公司交涉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
2023年6月,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餐饮管理公司清偿拖欠的剩余结款17330元,并返还此前交纳的押金2万元。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2023年10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餐饮管理公司分期向张某返还相关款项。
然而,协议生效后,餐饮管理公司并未按期履行义务。张某表示,即便在后续申请强制执行阶段双方再次达成的和解协议,餐饮管理公司同样未能遵守。“多次承诺均未兑现,我对被执行人的信任已完全丧失。这次我坚决要求法院依法恢复强制执行,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在申请恢复执行现场,张某情绪激动。
面对执行压力,餐饮管理公司负责人陈某坦言,公司因经营陷入困境,自己目前已外出务工谋生。他恳请法院再次组织协调,并希望申请人给予更宽限的履行时间。
信任破裂是案件推进的最大阻碍。对此,执行干警杨香武多次与双方沟通,一边向申请人详细说明被执行人当前的实际情况与履行意愿,缓解其抵触情绪;一边引导被执行人正视法律后果,督促其拿出履行诚意。
为打破僵局,杨香武提议被执行人先行支付第一笔履行费用,以此展现履约决心。当款项顺利到账后,申请人的态度逐渐软化。最终,在杨香武的主持下,陈某与张某重新协商达成新协议,再次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