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璇)近日,卢龙县人民法院石门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不仅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而且最大限度守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中,双方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二人因日常琐事发生纠纷,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导致原告受伤并住院治疗。纠纷发生后,双方家长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孩子合法权益,原告方提起诉讼。
立案后,石门法庭庭长唐冬雪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秉持着“不能让纠纷影响孩子的学习与生活,避免矛盾升级给孩子心理留下阴影”的想法,多次联系双方家长了解案情,耐心疏导情绪,引导双方家长换位思考。调解过程中,法官始终紧扣“为孩子着想”的核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逐步化解双方的分歧和矛盾。最终,在案件庭前准备阶段,双方家长达成一致和解意见,被告当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