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田骥)近日,任丘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合伙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干警秉持“善意执行+强制威慑”原则,保障申请执行人牛某顺利拿回退伙款项。
牛某与赵某、钱某、孙某曾合伙经营绿化项目。牛某退伙时,各方签订《退伙协议》,就投资款返还时限、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合伙履行地等作出明确约定。协议生效后,赵某、钱某、孙某仅偿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迟迟未付。无奈之下,牛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向牛某支付退伙款项45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干警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又坚守法律底线,保障案件高效推进。因案件关乎当事人切身利益,且当事双方为多年好友,执行干警持续与双方沟通协调,多次赴外地细致排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依法查封钱某妻子名下房产一处。鉴于仅能处置钱某房屋产权的部分,且处置房产会影响其妻子权属利益。为最大程度避免损失扩大,执行干警多次传唤当事人至法院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探寻共赢方案。
因未查询到赵某、孙某二人名下财产,二人百般推脱,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干警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惩戒其拒不履行行为,以此施压被执行人。在法律威慑与干警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主动多方筹措资金。最终,三名被执行人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牛某支付全部款项,本案执行完毕。
拿到款项的牛某激动不已,被执行人也对法院未简单采取“一刀切”强制措施,给予履行机会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