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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专盯户外篮球场 盗窃手机领刑罚

日期: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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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法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王海波)一男子大学毕业后在工厂打零工,“手头不太宽裕”的他竟开始流窜各地户外公共篮球场盗窃手机。近日,由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在户外公共篮球场盗窃案,被告人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25岁的李某大学毕业两年了,在一工厂打零工。李某觉得工作又苦又累,工资还不高,便想赚点“外快”。今年5月,李某在邯郸市区路过一户外篮球场时,发现有一些打篮球的市民随手把携带的钥匙、手机等物品放在篮球架子下,于是动起了歪脑筋。他假意打篮球,步入场内随意投了几次篮,然后慢慢地挪到篮球架下,趁他人不注意,将一部手机装入自己兜内,逃离了现场。随后,李某用同样的方法又偷了一部手机。尝到甜头的李某,感觉这样来钱快,便乘坐公共汽车流窜到磁县县城,用同样方法再次盗窃一部手机。被害人赵某发现手机被盗后随即报警。

之后的几天,赵某不断尝试给自己的手机发短信要求归还手机,没想到竟然收到了回复短信,对方称自己是天津一家手机维修店的老板,有人将这部手机邮寄到店,要求刷机解锁。赵某遂将自己手机被盗的情况告知维修店老板。老板得知后便将手机原路邮寄退回,并把快递单号告诉了赵某。赵某随即将情况反馈给磁县公安局。该局民警根据快递单号与快递员取得联系,在其配合下将取快递的李某抓获归案。到案后,李某承认了其违法行为,并表示十分懊悔,自责不已。

案件移送至磁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对李某提起公诉。日前,当地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悔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大家在户外运动、游玩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切勿将自己的贵重物品交由不熟悉的陌生人保管,或放在较为偏僻的角落里,而要将物品集中放置在目光可及的显眼位置,不要远离自己的视线。若发现自己的贵重物品丢失,寻找未果后应及时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