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蒋新秀)近日,高速交警黄骅大队民警在执勤时,依法查处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近日,高速交警黄骅大队民警在荣乌高速山东方向海兴收费站对经过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立即引导驾驶人靠边停车进行进一步检查。
民警看了驾驶人出示的临时号牌,发现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5年3月6日,早已过了有效期。民警在车辆后座上找到一块背面贴着双面胶的号牌,便问驾驶人是怎么回事。驾驶人称因为另一块号牌被雨水冲掉,所以将这块号牌也一并摘掉。民警询问驾驶人号牌丢失是否进行了报备,对方称平时不怎么开车,前几天开车时刚丢的号牌,已经申领了新号牌,但是不懂报备等流程。民警告知驾驶人,号牌丢失需要向公安机关报备,拿到回执单才能免于处罚。驾驶人则坚称自己不懂相关规定,请求民警放宽处理。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提醒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备,没拿到回执单之前不能再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