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帅)游泳是颇受大众喜欢的一项健身运动,游泳场所运营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群众的健康与安全。近日,临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游泳场所运营不规范问题依法开展专项监督。
检察干警在走访调查中发现,个别游泳场馆存在救生员配备不足或无证上岗、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场所水质检测报告未公示等问题,影响公共卫生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临漳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要求游泳场所立即整改。检察建议书明确指出问题所在,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期限,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县域内游泳场馆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增加日常检查频次,严格审核救生员资质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督促场馆及时公示水质检测报告,对整改不到位的场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在临漳检察院和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临漳县各游泳场馆已规范运营,救生员数量与资质全面达标,工作人员健康证均在有效期内,水质检测报告也能及时公示,群众游泳健身的安全环境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