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潇)“我欠的是个人的钱,不是法院的钱!凭什么执行!”日前,面对一被执行人的狡辩,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以法为盾、以理服人,最终促成案件圆满和解。
刘某因涉及一起标的额为1万元的民事纠纷,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甚至经法院多次敦促,仍扬言“就是不想还”。当日,广阳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刘某经营的饭店开展执行工作,其仍拒绝配合。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并严肃告知其拒不执行可能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甚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法律威慑下,刘某态度逐渐软化。执行干警趁热打铁,耐心释法明理,详细讲清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和执行和解的益处。最终,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