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丽)“谢谢法官,赔偿款已经到账了!”近日,当事人李某握着定州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丽萍的手连连道谢。至此,这起历经两年多的劳动争议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定州市某公司员工李某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此后,李某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发生争议。李某向相关部门申请认定工伤,该部门予以认定。用人单位某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案涉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了解到双方的矛盾纠纷已有两年多,除了该案工伤认定案件外,后续还可能发生工伤保险待遇等纠纷。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主办法官先通过电话沟通,摸清双方调解意愿,再组织庭前面对面协商。
调解过程中,主办法官耐心为双方算清“明细账”,一方面向企业释明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分析李某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告知企业需要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列出法定赔偿清单向李某说明,诉求金额需符合法定标准,避免过度主张。
经过主办法官多次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公司一次性支付李某工伤赔偿款10万元,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