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暴俊雨)由曲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贩卖毒品案,当地法院经审理后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未成年被告人石某某犯贩毒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4年7月份,石某某在明知右美沙芬已被国家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情况下,仍从多家药房购买大量该药品。其不仅自行滥用,还向多名已对右美沙芬成瘾的未成年人非法贩卖牟利。
右美沙芬作为中枢性镇咳药,常规使用安全有效,但滥用会导致幻觉、成瘾等严重后果,已被纳入国家重点监管药品范畴。该案中,未成年人石某某因法律意识淡薄误触法网,也反映出部分药品零售环节监管缺位、家庭与学校教育存在引导不足等问题。
针对案件反映出的问题,曲周县检察院积极延伸履职,推动多方协同治理。一方面,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对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含右美沙芬成分药品“实名购买、限量销售”的管理要求,从源头上遏制非规范流通;另一方面,联合教育部门开展“药品安全进校园”系列普法活动,通过案例宣讲、互动问答,让未成年人认清滥用药品的危害,提升青少年药物滥用防范意识。同时,联合社区与家庭建立沟通机制,及时关注未成年人行为动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