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柳红领
阜平是我党我军创建的第一块敌后抗日根据地——晋察冀根据地的首府,抗日战争时期,阜平全县5000余人光荣牺牲。
1943年,革命烈士刘耀梅为掩护群众英勇牺牲,年仅22岁。刘耀梅牺牲后,按照当地的风俗,群众将她的遗体送到阜平五丈湾村,与同日被日军杀害的丈夫合葬。
2021年,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向阜平县人民检察院移交线索,刘耀梅墓地荒芜失修、杂草丛生。
接到线索后,阜平县检察院检察干警立即前往五丈湾村。当时眼前的景象刺痛人心——杂草没膝的墓地,一片荒凉。
通过走访知情群众,检察官得知,这座按当地风俗与同日牺牲丈夫合葬的坟茔,因未被列入烈士纪念设施名录,长期处于管理真空地带。依风俗情理,刘耀梅烈士遗骨不宜单独迁建,唯有就地修缮保护才能告慰英灵。
保护红色资源,就是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随后,阜平县检察院、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将刘耀梅烈士墓列入县烈士纪念设施名录;在原址维修刘耀梅烈士墓,并加强日常管理保护工作,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刘耀梅烈士墓维修方案,将此墓列入县烈士纪念设施名录进行保护管理,并完成维修工作。
整改期间,检察干警跟着专班讨论方案、查勘墓地,还与职能部门一起向县政府申请维修资金。终于,刘耀梅烈士墓被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这座几乎被岁月遗忘的合葬墓,有了应有的庄严。
据介绍,这场守护延伸成一场专项行动。随后,在检察机关督促下,保定地区764处零散烈士墓或迁建,或修葺,重焕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