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成江 刘震
“陪我喝酒的是我从某软件上认识的陌生人,我们边喝酒边唱歌,没想到发生这样的事,我现在真的很后悔……”15岁的女孩小斐(化名)低着头说。刚刚参加完中考的小斐与好友小童(化名)相约来到一家酒吧,点了29.9元无限饮的套餐后,被从某软件上认识的陌生人灌醉后猥亵。
之后,犯罪嫌疑人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8月7日,广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夏某批准逮捕。在对被害人进行询问的过程中,检察官得知,该酒吧不但未核实小斐及同去的未满14周岁的小童的身份,也未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标志。小斐和小童分别点了套餐后,服务员热情地提供点歌等服务。灯红酒绿中,小斐和小童很快就被从某软件上认识的陌生人灌醉,失去了防卫能力。嫌疑人趁小斐醉酒状态,将其带出酒吧,在车上对其实施了猥亵行为。
“未成年人在酒吧喝酒被灌醉后遭遇猥亵,滋生犯罪的土壤不及时被铲除,还会有不同的孩子以不同的方式被侵害,这不只是一个简单的个案,是对未成年人系统性保护的漏洞。”主办检察官王建欣思考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王建欣发现,在该案中,酒吧经营者没有履行身份核实义务,且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该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8月11日至13日,广宗县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针对酒吧、KTV、台球厅等相关场所开展“夜查”专项行动。通过监督“夜查”行动,检察官发现辖区多家酒吧,尤其是涉案酒吧,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进入酒吧消费的现象。通过调取近半年的酒吧公共视频发现,有不少稚气未脱的身影在吧台前逗留,时间均是在周末、节假日期间。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展综合履职工作,对多家酒吧长期接纳未成年人并向未成年人售酒现象开展了公益诉讼。
8月15日,广宗县检察院依法向县市场监管、公安、教育等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尤其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经营者进行处罚。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涉案酒吧因多次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并向未成年人售酒,被罚款50万元并立即停业整顿。含涉案酒吧在内的8家酒吧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张贴了“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标志,制定了整改措施,加装了“身份验证系统”,确保进入酒吧的消费人员身份核实到位,有效防止了接待未成年人现象的发生。
“检察官,发生了这件事之后,我心里全是怒火,我恨酒吧,也怪孩子进了不该进的地方。没想到你们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还治理了酒吧。这么多天了,我的心里终于舒坦了,太感谢你们了!”8月18日,小斐的母亲激动地对办案检察官说。
办案检察官将司法关怀延伸至案件之外,通过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传递法治温度,让小斐走出阴影。
在案件办理期间,小斐收到了广宗县第一中学的录取通知书。她第一时间向检察官报告了这个好消息,表示进入高中后一定好好学习,成长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