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新征 刘彬
“法官同志,你说这个理儿在哪儿?明明是他们让我处理掉冰柜的,现在反倒说我擅自处理公司财产!”8月21日,在定兴县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副食店老板葛某情绪激动,满脸愤懑。这背后,是一起因冰柜押金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
2016年4月,葛某与某食品公司签订冰柜租赁合同,并支付了3000元押金。今年3月,当葛某想要退还这台使用了近十年的老冰柜时,却遇到了一件棘手事——双方都找不到当年的押金条。
“不用送回冰柜了,直接处理掉就行,后续会退押金。”某食品公司员工在电话中口头承诺。葛某听闻后,便照做了。可当他满心期待等着退还押金时,某食品公司却突然变卦,拒绝退还押金。在多次协商无果后,葛某将某食品公司诉至定兴法院。
“事实上,这类因日常交易中凭证遗失或约定不明导致的纠纷并不少见,长期合作、信任基础较牢的当事人之间更容易因沟通不畅引发争议。”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思忖着,并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过分析,法官发现这起纠纷的核心问题在两个方面:一是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认定,二是冰柜折旧价值的合理计算。
考虑到若案件直接进入庭审程序,双方当事人不仅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还要承担较高的诉讼成本,而调解既能降低双方的对抗情绪,也有助于修复合作关系,法官遂决定优先采用调解的方式化解此纠纷。
确认调解思路后,法官首先与某食品公司取得联系,从法律规定、商业诚信等多个角度进行沟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虽然押金条遗失,但口头承诺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法官耐心地向某食品公司负责人解释。同时,法官也从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的角度进行劝导:“贵公司作为本地企业,应当注重维护商业信誉。这起纠纷涉及的金额不大,但如果因为这件事影响了企业形象,就得不偿失了。”
同时,法官也对葛某进行释法明理:“虽然对方有过口头承诺,但冰柜确实已经使用近十年,按照法律中标的物损耗的相关规定,应当考虑合理的折旧计算方式。”
此外,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还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为双方分析了各种解决方案的法律后果。法官指出,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双方都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而口头承诺的举证存在一定难度。同时,法官还详细讲解了关于租赁物折旧计算的相关法律规定,帮助双方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法官特别强调,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秉持善意、信守承诺,这才是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诚信的基石。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法官最终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某食品公司退还2000元押金,葛某放弃部分诉求。在法官的督促下,某食品公司当场履行了退款义务。
葛某也表示接受这一结果,并对法官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称赞调解结果“于法有据、于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