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郭晓庆 闫一心)声称“有关系”“有能力”安排工程、办贷款、办理入学、安排工作的“能人”赵某,实则是通过虚构工程文件、人物关系实施诈骗行为。日前,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对赵某提起公诉。
2024年3月,赵某通过熟人介绍结识了陈某,表示自己在魏县承包修路工程,并虚构工程项目谎称可与陈某合作该项目。同年4月,赵某以工程验资需要资金为由骗取陈某30余万元。同年6月,赵某与陈某签订工程合作协议。后陈某一再追问何时开工,赵某于7月、8月分别向陈某提供了其伪造的工程开工令、中标通知书、银行回单等材料,告知陈某可以开工。9月,陈某在赵某告知的地点开工时,却被当地交通运输管理局下达了立即停止施工的处罚决定。经当地交通运输局认定,该项目不存在。
2024年12月,赵某谎称其姐夫在石家庄市做金融行业多年,可帮助崔某办理贷款。当月赵某就与崔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并以“打点关系”为由,骗取崔某25万元。此外,赵某还以可以帮忙办理入学、安排工作等为由,多次实施诈骗行为,诈骗金额合计30余万元。2025年4月,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将赵某移送魏县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15日,魏县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对赵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签订合同要谨慎核实对方身份与资质,注意验证对方提供资信材料的真实性,涉及资金交付更要慎之又慎。求职要靠自己的努力,入学也要按程序办理,开后门、走偏门不可取,依靠花钱托人走捷径,到最后只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