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彬 田勇 杨艳坤)8月14日,安国市人民法院淤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采用“以货抵债”方式,为一起涉困企业的货款纠纷找到务实解法。
原告李某长期向被告某药材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原料,后因30余万元货款久拖未付,无奈诉至法院。案情虽清晰,但承办法官在关联案件检索中发现隐忧,被告近年经营困难,资金链紧张,涉诉较多。法官敏锐意识到,若简单判决,被告可能因无现金履行能力导致“执行难”,李某的债权恐难以兑现。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将重心放在调解上,组织双方坦诚沟通。面对情绪激动、急于拿回货款的李某,法官耐心安抚,并向其释明被告目前的经营现状以及可能面临的执行风险,建议他灵活解决问题。同时,法官严肃敦促被告负责人诚信面对债务,“经营困难不是逃避责任的理由,必须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要求其提出可行方案。经多轮协商,被告负责人吐露实情:“仓库里积压的药材是有的,但现金周转实在困难……”法官抓住这一关键信息,与双方共同讨论解决办法,考虑能否用库存药材折抵债务。
这一思路打破了僵局。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同意接收价值相当的药材抵偿全部欠款。至此,这宗纠纷彻底化解,既保障了李某债权以实物形式得以实现,也为陷入困境的企业争取了缓冲空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