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董峰、张钶晗: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支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447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秀芬: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4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孙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02民初4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田凯: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02民初3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松: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02民初3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贵玲: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4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段朝军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35810,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