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文利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雄县人民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将提速、增效、赋能的理念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每一个环节,打造紧密协同的“三阶联动”机制,以一系列务实举措提升司法服务质效,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提速:
前端发力 精准施策
“法官同志,刚才被告公司联系我,把拖欠我们的货款付清了,我们撤诉。”前不久,一位案件当事人在雄县法院推行的“财产保全统一办理机制”的帮助下,拿到被拖欠的货款后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
这样的案例在雄县法院并不少见。据雄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志洲介绍,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缩短财产保全办理时间,该院立案庭推行了财产保全统一办理机制,在立案窗口对当事人申请的财产保全受理、审查、文书制作、结果反馈等关键环节进行集约办理,让市场主体权益保障驶入了“快车道”。
以往的财产保全类案件是分配到承办法官手中再由其办理,但由于人均案件数量较多,法官收到案件后从联系当事人办理财产保全手续到采取保全措施相对耗时较长,影响财产保全的效果。推行立案窗口集约办理财产保全工作机制后,法官在当事人立案时询问其是否进行财产保全,如果当事人要求保全,则一并向其释明需要准备的材料,待收齐材料后安排专人进行文书制作、材料流转等工作,有效打破了跨部门沟通壁垒,大幅缩短了平均办理周期。
保全效率的跃升直接转化为解纷效能的优化。一方面,快速、精准的财产保全极大增强了债权人实现权益的信心,降低了因财产转移带来的风险,为后续调解或审判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债务人在面临高效的保全措施时,往往更倾向于主动寻求和解,显著提升了案件调解成功率和自动履行率。此举不仅加速了纠纷实质化解,更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让企业将更多精力投入生产经营中。
增效:
办理一案 治理一片
雄县古称雄州,历史上商贾云集、百业兴旺。“雄安新区设立之后,我们受理的案件之中除原有案件类型外,一些新类型的商事案件也逐渐出现。”雄县法院副院长侯杰介绍,为解决案件数量特别是商事案件数量增长较快的问题,该院民事审判部门针对涉企纠纷展开了“教案式审判”工作,面对新类型的商事案件精准做好典型案例挖掘工作,再依据生效裁判结果将案例进行深度转化,加入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其他法律问题,向相关行业或辖区企业进行讲解,现场答疑,以一案一讲的方式精准普法,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雄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以发生在身边的劳动纠纷案件为例,通过“法律讲堂”的形式向辖区企业宣讲法律法规常识,提醒企业依法依规签署劳动合同、制定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才是企业在面对涉诉纠纷时的有力武器。
该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在审理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时发现,公司法自2023年修正以来,对股东出资不足的责任规定有了新调整。然而一些公司股东未意识到这种新变化,在公司欠付债务时,意图以股东的有限责任、出资未到期等理由逃避执行。意识到这一问题后,他们在案件宣判后专门就案说法,编写了典型案例向全社会进行发布,用身边案讲身边法,引发辖区企业负责人和法务人员的共鸣。
雄县法院开展的涉企纠纷“教案式审判”工作,不但有效促进了辖区内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化,提升了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的自觉性,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类案纠纷,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好评。
赋能:
刚柔相济 法护营商
“您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确保了公正与效率,更以人性化的执行方式凸显了法律的温度,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这是前不久雄县法院执行局收到的被执行人某智能科技公司送来的感谢信中的一段话。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深入研判案情,耐心疏导当事人情绪,最终申请人同意暂时解除执行措施,给予该企业“喘息”机会。同时,为确保债权实现并督促履行,雄县法院创造性地向该公司发出《预惩戒告知书》,该公司也在承诺期前主动付清全部案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起案例,折射出的是雄县法院“既要当好法律的捍卫者,也要当好企业的护航人”的工作理念。该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预惩戒告知书》是刚性惩戒威慑前的柔性预警缓冲带,精准区分了“真困难”与“拖延履行”,既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为陷入暂时困境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赢得了宝贵的自救时间和空间。
雄县法院拓宽工作思路,立审执各环节同频共振,为市场主体注入持久信心与发展活力,正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护航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