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鲍娜军 田晓红)日前 ,高速交警鹿泉大队在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收费站开展例行检查时,连续查处多起酒驾行为。
在当日清早的例行检查中,一辆冀A牌照小型客车驶入检查通道。执勤民警示意驾驶人张某停车接受检查时,一股淡淡的酒气从车窗飘出。“昨晚喝的啤酒,过了一夜肯定没事了……”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标准。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张某在2023年就因酒驾被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面对民警询问,张某懊恼地说:“虽说昨晚喝了两瓶啤酒,但想着大清早不会查酒驾,所以侥幸上路了,真是糊涂啊!”最终,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张某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另一名驾驶人李某也在同一地点被查获。驾驶人李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已达45mg/100ml。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李某同样属于二次酒驾。
此外,在当天查处的酒驾违法行为中,还有两名司机是首次酒驾,其中一人甚至带着孩子上路,并错误地认为“高速不查酒驾”。民警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民警提醒:很多人觉得“隔夜酒”不算酒驾,这是严重的认知误区。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受体重、饮水量等多种因素影响,有时前一晚过量饮酒,次日清晨仍可能达到酒驾标准。酒驾危害极大,切勿心存侥幸。无论是隔夜酒驾还是二次酒驾,均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请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