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肖宽 王艳静
“如果是你,你愿意你家门口安装个摄像头吗?我和我家人的隐私谁来保障?”
“我不过是为我家里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装的摄像头,对你家的事不感兴趣,你这么在意干什么?”
任丘市人民法院议论堡法庭的调解室里,小李和小王再度争执起来。
小李和小王是同村邻居,原本两家相安无事。2025年春节过后,小李要外出工作,出于安全考虑,便在自家的门洞口安装了摄像头,以为这样可以震慑到有企图的人,自己在外也安心不少。没想到,摄像头安上也就一周时间,邻居小王就找上了家门。小王称,每天在摄像头下进进出出,子女探望、亲朋来访都会被邻居家的摄像头记录。生活被“窥视”,个人隐私和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小王多次与小李交涉,拆除摄像头的要求屡次被拒。最终,矛盾升级的两人来到了辖区的议论堡法庭。
得知案件基本情况后,案件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告知个人隐私应当受到保护。在得知小李与小王因摄像头争议打过架,社区派出所曾调解过双方矛盾后,法官主动联系办案民警,共同商定调解策略。
商议之后,法官和民警一起来到小李家门口,在现场通过对摄像头部位进行拍照固定,测量与小王家大门距离,查看摄像头录入内容后发现,小李安装的摄像头录入范围虽然主要针对自家门口,但是摄录范围将小王家门口部位带入。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小李安装摄像头录入范围将小王家门口带入的行为,客观上存在侵犯他人隐私权。法官与民警就地耐心向小李解释,虽然他的初衷是为了自家安全,但在保护个人财产的同时,不应对小王一家的隐私权产生不利影响。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承办法官建议小李调整摄像头的高度和位置,将摄像头安装于门柱的内侧,既不妨碍对自家院落的全方位监控,也避免了拍摄到小王家的院落。
承办法官与民警以事实为依据,入情入理地普及了法律规定,也阐明了人情世故,这让一直固执己见的小李也服了气。小李当场就找人调整了摄像头的位置,并反复确认,反复测试,避免对小王家产生影响。
看到调试结果后,一直愁眉不展的小王终于松了口气,当场表示撤回起诉,这场“隐私权”之争也顺利落下了帷幕。
法官提醒
如今科技飞速发展,智能设备多种多样,人们在享受摄像头等安防产品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得特别注意别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自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说得明明白白,不是所有公共场所都能随意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施,像那些容易侵犯他人隐私的区域,是严令禁止安装的。因此提醒大家,在安装摄像头这类设备前,要看好安装的位置、角度和采集范围,千万别只图自己方便,给别人的生活带来困扰。只有每个人都学会尊重他人的隐私,生活才能更加和谐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