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国利 宋伍侠
近年来,井陉县抓实抓牢“关键少数”,积极构建县委书记领衔统筹、乡镇书记攻坚破题、村(居)书记末端落实的全面依法治县责任体系,形成了权责清晰、层层递进、协同联动的法治建设格局。
县委书记挂帅绘蓝图
锻造法治建设“指挥链”
作为县域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县委书记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县司法局紧扣职能定位,以“统筹协调”为核心,锚定县委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承上启下、整合资源、监督落实的枢纽作用,推动县域法治建设系统谋划、高效实施。
立足学法用法,树立法治思维,该县列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领导干部带头学,各级干部深入学,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及旁听庭审活动,通过开展“年初谈法、年中考法、年末述法”活动,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党委政府决策中的“法治把关作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均有法律顾问参加,听取法律意见,助推党委政府依法决策。
立足完善体系,强化顶层设计,该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认领法治建设职责任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构建“1+3 + N”法治推进机制。以全面依法治县战略为统领,紧扣法治井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大任务,推动多项具体的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实现法治建设协同发展、纵深突破。
立足狠抓规范,夯实法治基础,该县深化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10余次,建立完善党政机关“一把手”法治宣讲、领导干部学法考法等20余项相关制度。全面梳理“制度清单”“工作清单”推进及完成情况,建立台账,逐项落实,以规范化建设推动法治效能整体跃升。
乡镇书记扛旗筑堡垒 守好法治治理“前沿哨”
县司法局紧紧围绕乡镇党委书记是法治建设具体落实者这一关键角色,通过系统化部署、常态化监督、精准化指导,将县级法治规划细化为乡镇具体工作任务,推动乡镇法治建设在基层落地见效。
立足优化机制,明确法治职责,各乡镇党委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人大主席、政法委员、司法所长、村(居)党支部书记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并动态调整,促进乡镇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立足靶向赋能,锤炼法治队伍,该县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定期评查执法案卷,对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政府办信息中心、网信办、司法局实行三方审核,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戒,同时,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县直执法部门与乡镇行政执法队“传帮带”指导11次,不断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着眼多元搭建,化解矛盾纠纷,该县健全党委委员包区、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基层网格治理体系,用好“网上枫桥”“行业枫桥”两个载体,依托“石时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系统平台,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真正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解决”。
村级书记深耕育沃土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基层法治建设的直接推动者,是打通法治“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枢纽。县司法局通过深化引领、资源下沉、协同联动等方式,为村党组织书记赋能,推动基层法治建设落地生根。
立足履职践诺,展现实干担当,该县建立村(居)党组织书记法治建设职责清单,每年年末328名村(居)党组织书记围绕法治文化、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振兴等法治职责向乡镇党委报告个人年度依法履职情况,以实际成效践诺于民。
立足凝聚合力,抓实“1+N”行动即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全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各村党组织书记均是“法律明白人”,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和“两委”身份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子,形成“专业指导+本土实践”优势互补的协同机制,既能确保基层事务依法开展,又能传承乡土特色的传统治理智慧,实现了“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着眼依托试点,建设法治乡村,该县创新提出“一三八八”( 一个引领:党建引领;三个到位:群众诉求化解到位、信访事项解决到位、刑事案件预防到位;八项机制:普法宣传机制、明白人培训机制、讲师团巡回讲座机制、党员分包机制、示范带动机制、矛盾化解机制、律师参与机制、考评激励机制;八种类型:古村落片区类、党建引领类、治理有序类、平安建设类、生态宜居类、文化引领类、以德兴村类、富民强村类)工作思路,以党建为引领,力求群众诉求化解到位、信访事项解决到位、刑事案件预防到位,建立普法宣传、明白人培训、讲师团巡回讲座等八项机制,将全部行政村划分为古村落片区类、党建引领类、平安建设类等八类法治乡村建设类型,探索具有山区特色法治乡村建设模式。该县已培育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1个,井陉县《深耕法治沃土 护航乡村振兴》获评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六个一”优秀工作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