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玉飞
近年来,宽城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指导,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以化解争端、促进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筑牢平安稳定防线,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民调组织建设
探寻纠纷化解路径
在全县18个乡镇、210个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基础上,宽城司法局逐步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14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各调委会不断落实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专业优势,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解决积案为工作突破口,实现全县医疗纠纷案件无积压、无激化、无上访“三无”工作目标。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3名平均年龄72岁、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专职调解员为业主排忧解难,守护了社区业主的切身利益,成为业主心目中的贴心“守护者”。县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年均调解案件500余件,成功将大量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于诉讼程序之前,节约了司法资源。
在巩固原有调解组织的同时,宽城司法局积极鼓励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依法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拓展人民调解新渠道。今年3月,该县组建了230支762人的“宽和姐”调解先锋队伍,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巾帼力量”。今年6月,该县建立首个贷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河北宽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着力化解金融纠纷,切实保障金融机构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民调制度保障
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宽城司法局组织人民调解业务培训,通过线上学习、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紧扣人民调解工作实际,采用“理论讲解+案例分析+经验分享+互动问答”融合教学模式,邀请具有丰富经验的调解员、专业律师、法官,结合大量实际案例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骨干人民调解员进行现场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法律知识储备和依法调解能力水平。
宽城司法局加强金牌调解员、模范人民调解员培树宣传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引领效应,进一步推动全县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该县先后有8名人民调解员、1个调委会获得全国表彰,培树了8名省级金牌调解员、优秀调解员,以及11个市级金牌调委会、12名市级金牌调解员。
●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构建调解工作新格局
宽城司法局制定了《关于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各类调解资源,有效发挥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般的民间矛盾纠纷,本级调委会就地化解,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行业内部;对于重点难点矛盾纠纷,行业性调委会、乡镇调委会制定专题化解方案内部化解;对于涉及多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矛盾纠纷,乡镇调委会和行业性调委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对于诉讼纠纷,对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进行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履行诉讼程序,从而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无缝对接。
宽城司法局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员在矛盾调处中进行普法,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意见,合法表达诉求,妥善化解矛盾。该县律师采取“办案+调解+普法”工作模式,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办理案件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调解成功率。
●加强民调队伍建设
提升纠纷化解能力
宽城司法局建立了矛盾纠纷预警预防、排查调处、应急处置等19项人民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所及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地缘、人缘优势,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制度化,防调结合,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特别是对于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易发多发、易激化爆发、隐蔽性强的矛盾纠纷,随时进行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全面覆盖、化解及时有效,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此外,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补助和案件补贴,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推进人民调解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