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印章管理,提升工作质效,结合高阳联社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部分印章,并声明该印章不再具备法律效力。废止印章明细如下:
1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街分社业务专用章(1)2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街分社业务专用章(2)3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街分社业务专用章(3)4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城分社业务专用章(1)5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城分社业务专用章(2)6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城分社业务专用章(3)7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社业务专用章(1)8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社业务专用章(2)9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社业务专用章(3)10高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庞家佐信用社借款合同专用章
特此公告。
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