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徐丽丽 赵勐)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近日,唐县人民法院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行动,向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亮剑”。
本次行动前期,唐县法院执行局以“靶向攻坚”为导向,由执行局局长牵头,执行指挥中心具体负责,逐案梳理,通过查阅卷宗、约谈申请人、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摸排,为精准执行奠定坚实基础。
7月18日凌晨5时,21名执行干警准时集结,在执行局局长动员部署后,按照既定方案和路线迅速奔赴各执行现场。
行动中,各执行小组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灵活运用各项执行措施,分类推进案件执行。对小标的案件,力争当场履行;对涉案金额大或者案情复杂的,与涉案双方耐心沟通,努力促成和解;对不配合的被执行人,依法搜查执行现场,确保搜查到位,同时予以强制拘传。
刘某与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唐县法院于今年4月16日作出民事判决。因孙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刘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孙某,但孙某始终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执行干警通过前期约谈申请人摸排线索,确定孙某近期在家。行动当日,执行干警抵达孙某家中,在充分释法明理后,孙某仍拒绝履行,执行干警遂依法对其采取拘传措施。本案系小标的案件,但执行干警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在拘传过程中进一步向孙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孙某在法律的威慑下履行全部案款。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4人,执行完毕1件,执行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