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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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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日期: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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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法苑聚焦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卢茜 李鹏宇)近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拒执案进行宣判,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青龙法院于2019年7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李某不服提出上诉。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年10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终审判决后,李某未能按期履行判决义务。2020年1月,青龙法院依据当事人谢某申请立执行案件,后进行网络查控,对查到的李某名下的一处住宅依法查封,未查询到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局依法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经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催告,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22年11月,青龙法院就李某名下房屋问题进行询问,后又多次电话、短信催告,李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该案件经多次恢复执行仍无法执行到位。

经调查,2018年9月,李某的妻子将婚后财产大额定期存单取现转移后,二人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但二人仍共同居住生活。经调取二人名下银行卡交易流水显示,在此期间二人名下银行卡存在收到工资、养老金等款项后立即现金支取情况。此外,李某前妻名下有大额存折及转账记录,具有履行生效判决的能力。

今年2月,青龙法院以李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李某被刑事拘留。近日,青龙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过程中,李某的家属与当事人谢某的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了判决义务。谢某的家属出具谅解书,对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庭审结束后,法庭对李某进行了法治教育,李某表示认罪悔罪,以后一定遵纪守法,改过自新。

此次拒执罪案件的成功审理和宣判,依法严惩拒执犯罪,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向社会传递了法院坚决维护生效判决、严厉惩治拒执行为的坚定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