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珊
近年来,邢台市司法局持续提升政府立法质量,为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能。自2015年邢台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累计出台19部地方性法规、3部市政府规章,其中《邢台市政务服务条例》等3项立法成果为全省首创,民生类立法占比达55%,切实以良法促善治。
邢台市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全过程。市司法局依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职能,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格局,确保立法项目与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同频共振。近两年来,市委及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两次对市政府立法计划作出专门批示,市司法局迅速将批示要求转化为任务清单,精准锚定地方立法政治方向。
邢台市司法局践行“立法为民”宗旨,构建“需求来自人民、过程依靠人民、成果惠及人民”全链条民本立法机制,近三年民生领域立法占比稳步提升,群众建议采纳率稳步提升。一方面,该局搭建“线上+线下”立体民意收集网络,依托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单部法规平均征集意见超百条;另一方面,该局创新靶向调研模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走访,在《邢台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法规起草中,组织赴多地调研10余次、考察外市2次,确保立法贴近民生、回应关切。
该局建立健全立法后评估机制,当好法规规章的“健康体检员”。2019年,该局通过评估修订《邢台市停车场管理办法》;2024年,印发专项实施方案,对12部法规规章有序开展评估,为法规立改废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立法与时代发展同频。
邢台市司法局探索“小快灵”立法模式,组建“问题清单+立法专班”,推动缩短立法周期、降低立法成本。2024年出台的《邢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35条精简条款实现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的有机统一。市司法局推进协同立法实践,牵头起草河北省首部跨区域协同立法成果《邢台市邢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条例》,联合邯郸、保定、唐山构建“共性框架+个性补充”协同机制,为区域立法协作提供了经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