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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日期: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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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平安·基层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贺琛洁)7月9日,阳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今年4月,被告李某不慎将原告王某的汽车引燃,导致车辆严重损毁。事件发生后,被告李某提出将车辆在其指定修理点进行修理,原告王某不相信被告李某指定修理点维修的质量,且对赔偿的具体数额提出异议,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对簿公堂。

阳原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矛盾焦点在于赔偿金额的认定及情感对立。原告王某认为修理最少花费1.2万元,被告李某则坚持只需花费3000元。法官从情理、法理角度对双方进行疏导,向被告李某强调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原告王某理解被告李某的实际困难。

“因该案涉及数额不大,通过司法鉴定程序会扩大损失,所以希望双方可以调解。”法官综合考虑后,通过“背对背”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逐步缩小双方的心理差距,促成被告李某主动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原告王某有和解意愿。

经过法官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协商好了赔偿金额,但被告李某表示需要时间筹钱。一天后,当法官联系被告李某时,其反悔该调解方案,认为应该将车辆在其指定的修理点修理,或者承担更少的费用。然而,双方对于修理点的争议较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承办法官再次与被告李某进行沟通,向其说明最有效解决纠纷的方式就是商量赔偿数额……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王某5500元,原告王某自愿放弃其余诉求并撤回起诉。被告李某当场支付赔偿款,该案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