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鲍娜军 刘命
“这笔钱再这么拖下去,我们只能申请强制执行了!”电话那头,深圳某金融公司代理人的语气强硬且坚决。而在电话这端,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获鹿法庭调解室内,被告谷某双手攥得紧紧的,掌心满是汗水,他声音里带着几分焦急与无奈:“咱不是不想还,是真的没钱……”一场围绕4233.99元欠款的“还钱难”拉锯战,在驻庭调解员贾同的耐心斡旋下,终于迎来了转机。
债权转让后的纠纷:新债权人要求立即清偿
这起看似简单的追偿权纠纷案,背后实则隐藏着法律关系的转换。2023年6月,谷某因家庭资金周转困难,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5000元,并明确了还款方式与违约责任。然而,在合同履行期间,谷某因外债缠身,未能按期还款。截至纠纷发生时,谷某仍拖欠本金4233.99元及相应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可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某银行履行通知义务后,依法将该笔债权转让给深圳某金融公司,原告也因此获得向谷某追偿的合法权利。“债权转让并不会改变原债务内容,谷某仍需履行还款义务,而新债权人也有权要求债务人直接向其清偿,这是法律明确赋予的权利。”贾同向双方释法时强调。
原告代理人正是基于这一点提出了强硬诉求:“债权转让手续合法合规,我们有权要求立即清偿。”而谷某的困境却真实存在——家中积累的外债如同雪球一般越滚越大,4233.99元对他来说已经是巨额债务。
拉锯战中的困境:刚性诉求与现实困局的碰撞
“我打零工一个月才挣两千多块钱,光房租和基本生活费就要花掉大半,剩下的钱还得还网贷。”谷某说着,声音有些哽咽,“我不是想赖账,是真拿不出钱来还啊。”他拿出厚厚的一沓欠条,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近十笔外债,总额超过五万元。
而原告方的立场同样有法律支撑。民法典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已超八个月,按合同约定逾期利率计算,违约金正持续累加。”原告代理人也坚持着自己的诉求。
三次电话调解,每次都在“立即还款”与“分期缓还”的激烈对抗中不欢而散。谷某的无奈与原告的坚持,就像两股拧成死结的绳子,越拉越紧,调解陷入了僵局。贾同意识到,单纯讲法律条文无法破解眼前的困局,必须找到一个兼顾“法律刚性”与“现实弹性”的平衡点。
调解方案破局:在法律框架内寻找人文关怀
“如果把还款拆成12期,每月还300元,最后一期结清尾款,你们看怎么样?”第四次调解时,贾同拿出了新的方案,并铺开了两张计算表,左侧是分期还款明细:前11期每月还款300元,第12期偿还剩余欠款及利息,总额与原债务一致;右侧是逾期成本测算:若继续拖延还款,每月将产生63.5元的逾期费用,半年后债务将增加近400元。
贾同特意强调:“分期还款不是免除责任,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调整履行方式,每期还款都有书面记录,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原告代理人对着计算表沉默片刻,说道:“虽然还款周期长了点,但这样能确保我们收回全款。”谷某则红了眼眶,激动地说:“每月300元我还能想办法凑出来,谢谢您给我这个机会。”
圆满结局:法律智慧与人文关怀的交融
7月9日上午,调解室里没有了之前的争执声。谷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笔尖微微颤抖;原告代理人收起文件时,主动对谷某说:“只要你按期还款,征信不会受到影响。”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两份签字文件上,4233.99元的债务,最终在法律框架与人文关怀的交织中,找到了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贾同收拾案卷时感慨道:“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要用法律智慧解开死结,这才是司法为民的温度。”这场持续半个月的拉锯战,最终以最温和的方式诠释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真正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