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耿迎澳 刘彬)7月14日,顺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两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这场历时两年的纠纷以“退货补偿+继续合作”的双赢模式圆满收官。
自2023年起,被告公司因生产需要,陆续从原告公司采购多批肠衣产品,累计货款达44万余元。被告公司支付28.3万元后,因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拖欠了16万余元尾款。原告公司多次催收未果,无奈之下,将对方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并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敏锐察觉到,若一纸判决被告公司付款,不仅可能加剧其经营困难,原、被告公司的友好合作关系也将彻底中断。为实质化解矛盾,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面对面协商”方法双线推进。
在与双方分别沟通后,法官发现两个关键信息,一是被告公司履约意愿强烈,其主动表示仍有部分未使用的肠衣库存,二是原告公司对肠衣有明确的现实需求。鉴于双方对欠款金额并无争议,法官发现此案的核心矛盾在于被告公司的支付能力。
基于上述情况,法官迅速组织两家公司进行现场调解,并提出了一个创新性的解决方案:被告公司退还剩余肠衣以折抵部分货款,并就剩余货款设定合理的履行期限。这一方案既能助力被告公司消化滞销库存,缓解资金压力,又能切实保障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为双方后续合作创造条件。在法官的多番努力下,原、被告公司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之后,被告公司立即将未使用的肠衣退还给原告公司。结合市场价格协商,双方确定折抵金额为38400元,剩余货款12万余元被告公司承诺在3日内一次性付清。
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