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孟冬
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快递企业收费计重“向上取整”问题,国家邮政局日前作出回应,明确要求相关企业参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优化完善服务收费计重规则,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寄个快递2.1公斤按3公斤收费,2.7公斤按3公斤甚至4公斤收费……前一段时间,有媒体记者实测国内8家快递企业发现,半数企业在续重收费时存在“向上取整”行为。面对记者的质疑,这些企业称这是行业惯例,给出的理由竟是为了便于计算。
在算力不足的年代,人工计价、找零不便,简化计费方式尚可理解。但在移动支付普及、信息技术成熟,收费精确到一分一厘早已不是难事的今天,这样“便于计算”的理由能糊弄了谁?况且“向下取整”或者“抹零”也便于计算,干吗不这么做呢?说到底,“向上取整”就是一种与民争利的故意,是典型的多收费、乱收费。
至于行业惯例,是指在某一特定行业内经过长期实践形成的、为业内普遍接受并遵循的行为规范或准则。它既非国家强制标准,更没有法律效力。随着法律规则的不断完善,所有的行业惯例都应该过过法律的“筛子”:如果符合法律要求,可以继续存在;如果背离法律要求,就应该废除,毕竟《民法典》153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单就快递业“向上取整”这一行业惯例来说,2024年4月起实施的新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中也规定,计费重量以千克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至少1位。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由此可见,“向上取整”的行业惯例既违反了法律规定,又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是以牺牲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为代价的一种典型霸王条款。
当然,这种“向上取整”的行业惯例,并非快递行业所独有,停车、租船、骑行共享单车、使用共享充电宝等服务领域也同样存在:一些企业以15分钟、半小时,甚至小时为计价单位,哪怕只是超了一分钟,钱也照收不误。这种只“入”不“舍”、只“上”不“下”的行业惯例,不仅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肆意践踏,也与“货真价实”的商业伦理背道而驰。更需警惕的是,一旦这种行为形成“破窗效应”,更多企业将会争相效仿,最终导致市场规则的扭曲。
如此行业惯例不能惯着。被“向上取整”扭曲的秤杆,需要用法律来掰直,更需要监管部门来亮剑。让人欣慰的是,国家邮政局出手规范快递业计费开了个好头。我们期待各有关监管部门以此为起点,好好梳理一下现存的行业惯例,该剔除的剔除,该完善的完善,推动各行各业计费规则透明化、标准化,以规则之尺丈量出公平交易的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