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琳)日前,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在执行干警的积极调解下,双方企业达成和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件源于两家企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判决生效后,因款项履行问题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深知,涉企案件的执行不仅关乎法律权威,更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市场前景。如果就案办案,强制查封扣押被执行企业名下财产,案子虽然解决了,但双方矛盾却激化了,也会让被执行企业再次陷入经营困境。
为此,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组织双方企业座谈沟通。一方面,向被执行企业阐明迟延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债务、积极筹措资金;另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企业分析税票开具对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性,以及持续僵持对双方商业信誉的潜在影响。
经过执行干警反复释法明理,最终,申请执行企业自愿放弃部分迟延履行金,并先行开具了所欠工程款的税票,被执行企业也迅速筹措资金履行了剩余义务。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