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郭潇 常馨允)7月2日,尚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供暖管道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帮助当事人化解了矛盾,达成赔偿协议。
4月3日,尤某、唐某、王某三人共同拥有的底商因供暖管道漏水被浸泡,导致底商屋外墙皮和屋内壁纸、地板砖、楼宇门等多处损毁,造成巨额损失。事发后,尤某等三人与供暖公司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7月1日,尤某等三人将供暖公司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敏锐察觉到该案争议焦点在于短期内无法确定案涉房屋的损失数额。为避免司法鉴定导致诉讼时长增加,使双方因诉讼陷入长期纷争,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高效解决纠纷。
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诉求,并耐心细致地向他们释法明理。一方面,法官向供暖公司详细阐述其在此事件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告知其案涉房屋的损失若走司法鉴定将需要支付高额鉴定费用;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尤某等三人理性表达诉求,合理确定赔偿金额,避免产生高额的诉讼成本。
经过法官的多轮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供暖公司向尤某、唐某、王某三人支付各项损失费共计6.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