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速公路路面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高速交警四支队拟启用位于以下地点的非现场抓拍设备。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测速设备:
1、高速交警定州大队辖区,京港澳高速191公里+900米港澳方向,小型客车限速12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限速100公里/小时。
2、高速交警野三坡大队辖区,首都地区环线高速339公里+470米至343公里+200米张家口方向、首都地区环线高速373公里+910米至369公里+100米涿州方向,两处均为小型客车限速10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限速80公里/小时。
3、唐县大队辖区,沧榆高速164公里+210米沧州方向、沧榆高速164公里+210米榆林方向、沧榆高速150公里+750米榆林方向,三处点位小型客车限速10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限速80公里/小时。
4、高速交警涞水大队辖区,涞涞高速24公里+200米涞水方向,小型客车限速12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限速100公里/小时。
5、高速交警涞源大队辖区,涞涞高速67公里+300米至52公里+300米涞水方向,所有车型均限速80公里/小时。
二、非现场抓拍设备:
1、高速交警定州大队辖区京港澳高速179公里+150米港澳方向;
2、高速交警保定大队辖区京港澳高速123公里北京方向、京港澳高速145公里+320米港澳方向、京港澳高速153公里+800米港澳方向、京港澳高速149公里+660米北京方向;
3、高速交警涞水大队辖区涞涞高速20公里+600米涞水方向转京昆高速石家庄方向匝道;
4、高速交警涞源大队辖区荣乌高速995公里+500米乌海方向;荣乌高速1002公里+700米乌海方向;
5、高速交警曲阳大队辖区涞曲高速373公里涞源方向;涞曲高速352公里曲阳方向;
通行上述地点的车辆如存在“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造或遮挡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接打手持电话或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违法行为,高速交警将对违法车辆予以抓拍、录入交通违法系统。
以上点位启用时间:2025年7月15日(拟)。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限速规定行使,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特此通告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四支队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