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秀峰)为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近日,沽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湿地公园管理处等多个职能部门,开展葫芦河湿地联合踏查行动,并召开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推动构建协同共治新格局。
检察干警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入葫芦河湿地流域,行程覆盖关键区域约30公里,踏查聚焦河道岸线维护、植被覆盖及野生动物栖息地状况等核心问题,现场核查点位5处。针对发现的问题,沽源县检察院现场提出监督意见,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
实地踏查结束后,沽源县检察院随即与县自规局、湿地公园管理处、小河子乡、小厂镇、平定堡镇等主要单位负责人召开葫芦河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深入剖析当前湿地保护面临的难点与风险点。沽源县检察院结合踏查情况与公益诉讼办案实践,重点阐释了检察机关在湿地生态保护中的法律监督角色与协同治理价值。
会议达成关键共识并明确后续行动路径:协同机制常态化,建立“检察+行政+属地”湿地生态保护定期联合巡查与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问题导向精准化,对踏查中发现的非即时性问题建立清单,由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察院全程跟踪监督;预防性保护强化,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重点关注污染风险、违法侵占苗头等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源头预防生态损害;法治宣教深入化,共同加强湿地保护法规政策宣传,提升沿岸居民及企业的生态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