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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日期: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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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法苑聚焦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姜月丽 刘晓辉)近日,高邑县人民法院王丽娟法官办案团队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且该案现已全部履行完毕。被告丈夫特意来到法院,将一面承载着感激之情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以表达对法官团队的诚挚谢意。

3月16日20时许,在高邑县某街,原告刘某驾驶载有刘某勇等三人的面包车,与冯某驾驶的载有原告胡某的小汽车因行车礼让问题引发激烈争吵。争吵过程中,情绪激动的胡某用力推捶刘某胸部一拳,致使刘某当场倒地。事发后,刘某被紧急送往高邑县医院接受治疗。

4月20日,高邑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胡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然而,被告始终未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赔偿,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00元。

案件立案后,在前期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始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案件移交至王丽娟法官团队后,办案团队迅速对该案件展开深入分析。

在与原告沟通中,法官敏锐察觉到,原告对被告的态度极为不满,情绪极度愤怒,迫切希望法院加快案件办理进度。随后,法官联系被告了解情况,得知被告因家中琐事缠身,未能及时与原告协商赔偿事宜,并非主观上不愿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因沟通不畅,致使误解不断加深。

为有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主动添加了原、被告的微信,开展了持续两天的耐心调解工作。在这期间,法官不仅悉心疏导双方的情绪,还从法律角度出发,向当事人详细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让双方明白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经过不懈努力,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终于得以化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赔偿原告700余元,案件顺利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