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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日期: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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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平安·故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佟坤岳)近日,兴隆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灵活执行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某某与丰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丰某向李某某购买货物,但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货款,尚欠货款3.3万余元。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丰某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拖欠李某某的货款及相应利息。原告申请执行后,法院执行团队迅速启动执行程序,依法向丰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但被执行人丰某却玩起了“失踪”,企图逃避执行义务。

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丰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面对“人难找、财难寻”的困境,执行干警没有丝毫懈怠,秉持着“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付出百倍努力”的信念,展开了大量细致的走访调查工作。通过多方打听、反复摸排,执行干警终于找到了丰某母亲的联系方式。

在与丰某母亲沟通时,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既阐明了丰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也表达了希望双方能够协商解决问题的意愿。丰某母亲被执行干警的执着和真诚所打动,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尝试替丰某解决此事。随后,执行干警协调丰某母亲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某进行沟通。考虑到丰某母亲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李某某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表现出了极大的理解与包容,同意丰某仅支付2万元货款以达成和解。同时,李某某还自愿承担了该案的执行费用。最终,丰某母亲按照和解协议将款项支付给李某某,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