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蔚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庭办案团队耐心释法明理,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中,王某骑电动自行车和行人赵某相撞发生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致赵某受伤,赵某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2万多元,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开庭前,双方经法院主持多次面对面协商调解,均无果。原告赵某坚持要求开庭判决。被告在庭审中对原告提供的CT、核磁片均不认可,认为原告的伤情与事故无关。
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及鉴定报告,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决定庭后再次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邀请专家就原告提供的CT、核磁片向被告进行讲解,使被告认可了CT、核磁片与事故有关联。随后,法官通过“背靠背”调解,促使被告最终当场履行赔偿款7万元。
近年来,蔚县法院在做实“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工作时,注重全流程调解,强调“真正案结事了、纠纷到我为止”的工作方式,为群众实质化解每一起案件。
席娟 曹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