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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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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日期: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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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法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王絮冬)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可有的人总是心存侥幸、屡教不改。日前,一名驾驶人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仍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被高速交警滦平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6月12日早晨,高速交警滦平大队执勤民警在大广高速金山岭警务站依法对过站车辆进行检查。在对一辆红色轿车进行检查时,民警闻到一股浓重的酒气,怀疑驾驶人张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便立即让其下车接受检查。

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设备检测,张某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经询问得知,张某在前一天夜里大量饮酒至凌晨,早起时还未完全醒酒,便驾车前往北京。同时,民警在核查张某个人信息时发现,张某的驾驶证存在异常情况。

起初,民警询问张某驾驶证状态时,张某还狡辩称自己未携带驾驶证。民警将查询结果告知张某后,张某才承认其驾驶证已在两年前因醉酒驾驶被吊销。之后民警将张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检查,结果为10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民警在对张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张某还将因涉嫌危险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