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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高兆兴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日期: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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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法案       上一篇    下一篇

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苑联社”)与高兆兴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清苑联社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高兆兴。清苑联社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

高兆兴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高兆兴履行还款义务及合同项下的相关义务。特此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截至2025年3月7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及其承继人应支付给高兆兴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权利及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2、下表中折合人民币贷款本息金额(元)仅供参考,贷款本金利息余额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的规定为准。

3、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清苑联社联系:0312-8092000或者联系高先生:13603244466。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高兆兴

2025年6月30日

序号借款人名称授信合同(协议编号)债权本金余额(截至日期:2025年3月7日)利息余额(截至日期:2025年3月7日)债权本息合计余额(截至日期:2025年3月7日)担保方式抵押人(质押人)/保证人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编号1李军《个人循环额度借款合同》(清)农信循借字[2018]第24392018号600,000.0099,527.86699,527.86 抵押温秀仙、李文生(清)农信高抵字[2018]第24392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