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紫萌)为省运费,一驾驶员在没有准驾资格的情况下,竟用小轿车牵引拖车在高速上行驶。日前,高速交警三支队机场大队民警发现这一情况,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
6月10日,机场大队民警在秦滨高速昌黎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冀B牌照蓝色小轿车牵引载有沙滩摩托车的拖车缓慢驶来,立即将车辆引导至广场内,并上前查看。
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经检查发现该驾驶员驾驶资格为小型汽车C1驾驶证,但小型汽车牵引拖车需要取得C6驾驶资格,该驾驶员属于准驾不符。经了解得知,该驾驶员驾车载朋友从乐亭前往昌黎碣石山景区,二人打算到达目的地后换骑摩托车在山路游玩,为节省运费,便将摩托车放在拖车上,用小轿车牵引行驶。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要求驾驶员15日内前往机场大队接受处理。
高速交警提示
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前必须要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可能会因为缺乏安全知识,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