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胜)近日,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大王店法庭上门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成功化解了一起因玉米种子欠款引发的纠纷。
原告王某从事种子销售,被告孙某从王某处购买了14袋玉米种子,并签下欠款凭证,但孙某在收获玉米后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多次讨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展开调查,了解案件详情。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孙某称现在属于麦收时节,忙于农耕,实在抽不出时间前往法庭。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困难,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干警主动上门开展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充分发挥“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倾听双方诉求,释明法律规定和违约后果;运用“情理法交融”调解技巧,既向被告说明拒不履行债务的法律责任,又从邻里情谊角度劝导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采用“换位思考”引导方式,帮助双方理解彼此难处。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当事人感动地说:“法官真是为我们着想,不仅理解我们农忙的辛苦,还这么用心地帮我们解决问题,这调解让我们心服口服。太感谢你们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矛盾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