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蔚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原告李某某诉被告某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人寿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据了解,李某某与某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签订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去年6月已累计交纳保费合计近5万元。去年10月,李某某在某医院检查出脑部肿瘤病变,后通过开颅手术,病灶得以根除。出院后,李某某以其病情属于合同约定项目为由,向被告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核实后,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理赔,但双方就个别理赔项目和标准未能达成一致,李某某诉至蔚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案情较为清晰,具备调解基础,诉服团队多次联系双方组织调解,因势利导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情理法”融合,最终促使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从立案到获得理赔金只用了5天时间,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原告对法院的办案效率非常满意,专程向法官赠送锦旗一面。
蔚县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把司法服务贯穿到每一起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席娟 魏则铭